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的相关问题解答
- 发布时间:2022.09.15
问题详细描述
从典型案例中看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的裁判标准
律师解答
1、一人公司是否构成财产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等并进行综合考量。【(201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S1267号】
2、一人公司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母公司之间具有各自独立的财产,该一人公司以自身名下财产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属企业之间相互进行担保,不能证明二者存在财产混同。【(2012)海民初字第22048号】
3、能够证明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分别列支列收,单独核算,利润分别分配和保管,风险分别承担的,应认定公司和股东财产分离【(2020)最高法民终479号】
4、一人公司的股东虽提交了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所附的部分财务报表,但从审计意见的结论看,仅能证明公司的财务报表制作符合规范,反映了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无法证明其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否相互独立,不能达到证明目的。【(2019)最高法民终1093号】
5、公司是否实际经营并非审查一人公司股东责任的重点,作为一个合法存续的一人公司,是否存在独立的财务报表以证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才是评判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2016)沪01民终5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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