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借给弟弟、弟媳钱买房没写借条,他离婚后,这钱能问谁要?
- 发布时间:2023.03.09
问题详细描述
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李先生系姐弟关系,两被告李先生、张女士原系夫妻关系。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购房资金短缺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从银行取款56000元出借给两被告用于购房。之后两被告一直无力还款,现被告李先生与张女士已经离婚。原告向二被告提出还款要求后,二被告相互推诿拒不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李女士提交的56000元取款凭证的时间与涉案房屋购买时间、房屋首付款付款时间等前后衔接。另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李先生系姐弟关系,亲属关系的特定性,在日常生活中具有不出具借条的常理推断,且已生效的李先生与张女士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判决认定被告李先生因购买房屋向原告李女士借款56000元,故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李先生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因该借款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系用于购买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院判决
被告李先生与张女士连带向原告李女士偿还借款本金56000元及利息。
相关问答
查看全部
河南睿辰律师事务所为你推荐姐姐借给弟弟、弟媳钱买房没写借条,他离婚后,这钱能问谁要? 更多法律法规疑问解答信息尽在河南睿辰律师事务所官网,同时你还可以浏览律法课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