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2.05.24
医疗纠纷中,遭受损害的患者与医疗机构往往处于不平等地位,大多数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只有面对纠纷发生时,才发现个人在医院面前是那么无助和迷茫。希望通过本文,让大家对发生医疗纠纷该如何维权有一些认识。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我们应该做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若碰上医疗事故,首先应保持冷静,并在有效期内第一时间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实践中有三种方式可以申请鉴定:
1.同医院协商一致后,共同向地方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
2.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3.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三、如何获取证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发生类似纠纷时,应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方便日后依法索赔。当事人可以要求医院对病历进行依法共同封存;并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四、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应如何解决?
如果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后续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恤金、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的赔偿。
总之,遇到医疗纠纷,不要慌乱,首先要明确事件的性质——是意外还是事故。经鉴定后,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在掌握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相关费用;如果不满鉴定结果,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对于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院确实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的纠纷,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