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上万的化妆品遭亲戚熊孩子损毁,法律怎么说?
- 发布时间:2022.02.11
摘要:
节日期间,亲戚朋友都有拜访走动的传统,许久不见的老友亲朋相见,自是热闹非凡,但是如果亲友带来的有“熊孩子”呢?那种头疼不已,内心烦躁却充满无奈的心情你有过吗?
前段时间河南信阳1名女孩回家就看见了“惨烈”的一幕。自己的房间被亲戚带来的孩子搞得满地零食和垃圾,化妆品更是无一幸免,女孩当场崩溃。从女孩...
节日期间,亲戚朋友都有拜访走动的传统,许久不见的老友亲朋相见,自是热闹非凡,但是如果亲友带来的有“熊孩子”呢?那种头疼不已,内心烦躁却充满无奈的心情你有过吗?
前段时间河南信阳1名女孩回家就看见了“惨烈”的一幕。自己的房间被亲戚带来的孩子搞得满地零食和垃圾,化妆品更是无一幸免,女孩当场崩溃。从女孩拍摄的视频里那些被破坏的化妆品光是扫一眼就知道价格不菲,只是照片中几支掰断的口红和被挤了一地的粉底液就要价值几千块,更不用说还有更加昂贵的香水,孩子可能是因为好奇,但对女孩来说损失可真不小。女孩随后也将这个照片拍摄下来发给了两名小孩的家长,但是对方家长只说已经批评教育了孩子,并没有提及要给女孩赔偿。
事实上,目前社会中的未成年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对于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由谁承担,这直接关涉到受害人的利益。对此,《民法典》也有相应的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