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人不支付承诺的报酬如何救济?
- 发布时间:2022.05.10
摘要:
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在大街上的电线杆、公共厕所的贴纸、网站微博上的帖子等地方看到各种失物招领、丢失宠物、老人走失等广告信息,民法上把这类广告称之为“悬赏广告”。广告中往往会中提醒阅读者在完成发布广告人的特定要求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老百姓们通常半信半疑,仅仅一纸广告如果...

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在大街上的电线杆、公共厕所的贴纸、网站微博上的帖子等地方看到各种失物招领、丢失宠物、老人走失等广告信息,民法上把这类广告称之为“悬赏广告”。广告中往往会中提醒阅读者在完成发布广告人的特定要求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老百姓们通常半信半疑,仅仅一纸广告如果发布者不给兑现报酬怎么办?我们真的可以凭此广告获得承诺的报酬吗?
悬赏广告是什么?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其主要包括三个要素:
1.以公开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布,常见的就是布告栏张贴、互联网发布;
2.要求相对人完成特定的行为,如找到丢失的某物、某人;
3.有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不一定是明确的金额,也可以是必有重谢,但必须有支付报酬的意思。

发布悬赏广告却不支付报酬可以吗?
不可以,我国《民法典》第499条明文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发布者通过广告作出愿意支付报酬的表示,相对人完成特定行为时,双方合同成立,相对人就可以据此‘悬赏广告’要求发布者支付报酬。
悬赏人不支付承诺的报酬怎样救济?
悬赏广告的报酬支付规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发布者反悔,不想支付报酬,相对人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提供悬赏广告明确的内容,以及自己完成特定行为的证据,就能得到法院支持,判决对方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建议大家在发布诸如失物招领等悬赏广告时,如果真的想激励他人帮你完成广告要求的行为,就要写清楚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方式,同时也要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确定报酬,以免给自己引来新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