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2.05.31

近日,各地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在此情况下,疫情期间的工资可否降低或延期发放,成为我们“打工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降薪的合法性取决于单位采取的降薪方式,即如何实现与员工的降薪。如果与员工协商一致降薪,法律是允许的。企业强制单方面决定员工降薪,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当然,如果单位本身薪酬结构中有绩效工资或浮动工资部分,正常的绩效考核导致薪酬合理调整是允许的。
这种做法不合法:
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且无其他合理理由,企业单方面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这些薪资不能降:
(1)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能随意降低,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在存在加班事实的情况下,加班费不能降低。
(3)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的工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
(4)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薪酬不能随意降低。
(5)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降低。
(6)职工不幸染病或因密切接触被迫隔离期间工资要正常支付,不得随意减免。
如果被违法降薪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
1、明确表示拒绝,如果是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的通知,要拒绝签收;
2、立即以书面的方式向公司提出异议,提交的书面材料自己要留一份,以便作为证据;
3、继续以前的工作,如果你之前的工作岗位被撤销或者替换,你就要收集证据;
4、与公司或调解委员会协商,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5、协商不成,可以先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投诉;
6、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单方面调岗降薪时,如果你本人不同意。一定要在一个月内以提出异议!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